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川税协发〔2025〕18号
各税务师事务所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,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(以下简称中税协)决定举办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。我会领导高度重视,要求各税务师事务所积极参加。根据中税协《关于举办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活动的通知》(中税协发〔2025〕15号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竞赛主题
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能力 争当合规诚信税务代理人
二、竞赛目标
全面提升新时代税务师行业和税务师品牌影响力,展示税务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,将此次竞赛当作一次业务大练兵的良好契机,推动税务师行业大力弘扬职业精神,营造尊重人才、尊重知识、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,激励广大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坚持依法执业、诚信服务,努力提高职业能力,为经济社会发展、税收征管改革做出贡献。
三、组织单位
(一)主办单位
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
(二)协办单位
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
(三)承办单位
天扬君合(北京)教育咨询有限公司
四、竞赛报名
(一)报名条件
凡在2025年6月30日前加入中税协的税务师事务所(单位会员)内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税务师(个人会员)以及税务师事务所的其他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赛。竞赛组织单位成员、命题专家及其直系亲属不参加竞赛。
(二)报名方式
参加个人组竞赛选手通过中税协官网登录竞赛平台实名制报名,报名时需签署诚信声明,填写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所在地区、所属单位、联系方式、人员类型(税务师、从业人员)等信息。
参加团体组竞赛选手由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选拔,组成竞赛团队,直接向中税协报名。
五、竞赛形式
竞赛分为个人组竞赛和团体组竞赛两个类别(竞赛规则见附件1)。
个人组竞赛分初赛、复赛、决赛三个阶段,均采取线上答题形式,由参赛人员自选地点,使用个人电脑,登录竞赛平台,参加线上竞赛。竞赛考题由系统自动生成,所有考生试卷均不相同。初赛、复赛、决赛题目难度逐渐增加,注重考察参赛人员综合能力、税法基础、案例分析、复杂问题处置等能力和水平。
团体组竞赛为现场赛,地点设在北京,分为晋级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,设置团体答题与风采展示两个环节。其中,风采展示环节在总决赛结束后进行,主要目的是弘扬税务师行业精神风貌,不作为竞赛内容,不纳入评分体系。
六、竞赛内容
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应当掌握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、执业规范和涉税服务实务等。包括但不限于:宪法、民商法、行政法、刑法、诉讼法等法律法规;增值税、消费税等流转税种及其附加费用政策,所得税及其他财产行为税、资源税等税种政策,以及国际税收规则等;涉税服务实务;会计核算、财务分析;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制度体系等内容(参考资料见附件2)。
七、时间安排
2025年8月下旬:启动竞赛报名,报名时间为15天。
2025年9月中旬:进行个人组初赛,初赛时间设置为10天,参赛人员可在10天内任一时间登录竞赛平台,参加线上竞赛。
2025年9月下旬:进行个人组复赛,复赛设置为1天,分为早、中、晚三个固定竞赛时段,参赛人员可任选一个竞赛时段上网参赛。
2025年10月中旬:进行个人组决赛,决赛设置统一时间,参赛人员需在规定时间上网参赛。
2025年10月中旬:开展团体组竞赛组队工作。
2025年10月下旬:进行团体组竞赛。
八、奖项设置
竞赛设个人奖、团体奖、优胜奖。
(一)个人奖
个人奖分为全国奖和赛区奖两类。
全国奖按照税务师组、从业人员组分别进行成绩排名,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胜奖。
赛区奖按照36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分别排名,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(二)团体奖
设置一等奖1个、二等奖3个、三等奖6个、优胜奖26个。
对于获得个人组竞赛全国一等奖、赛区一等奖和团体组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的税务师,经核准可获得税务师行业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优先推荐资格。
九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周密组织。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,动员本所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加竞赛,同时督促参赛人员学习相关政治理论、业务知识,开展案例讨论。要以竞赛为契机,提高个人职业能力,展示四川税务师行业风采。
(二)严格标准,按时参赛。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报名条件,要求参赛人员自觉践行诚信承诺,独立完成竞赛答题。督促参赛人员及时报名,并在个人选定的时间段按时参赛,同时提前做好个人电脑、网络连接的检查工作。
(三)规范管理,防范风险。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参加团体组竞赛的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、食宿费,由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。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持务实高效、勤俭节约,力戒形式主义。要加强竞赛活动的监督管理,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竞赛名义收费、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。
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省税协会员管理部,联系人:董艳霞、彭雪,联系电话:028-85482376。
附件:
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
2025年8月25日